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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2018 08:30
本文来源: 检察院
在检察官办理的案件中,有一些不幸的被害人,不仅遭遇刑事侵害危及生命,身体和精神受到双重伤害,更惨的是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导致受害人一家生活陷入困境。
躺在病床上的这位大爷被人打劫还被打成了中伤,瘫痪在床,而犯罪嫌疑人没有能力进行赔偿。为此,他的老伴王大妈一把年纪还得到街上摆摊,赚一笔医药费,以维持生活。
那么像这种情况只能自认倒霉吗?还有没有其他“救命”的方法?幸好王大妈路遇江苏省常熟市检察官,才晓得原来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本文来源: 检察院
04.08.2018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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