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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漏洞将向辖区居民代收的公共设施配套费全部存入居委会会计的个人账户中,并伙同会计私自截留、隐匿,用于私分、公共支出和发福利。江苏省盱眙县马坝镇楚东居委会党委原书记胡志才,为达到以权谋私的目的可谓费尽心机。
近日,经盱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对胡志才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而与他同谋的楚东居委会原会计张玉文,也因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致富“领头雁”曾一度深受群众拥戴
楚东曾是马坝镇出了名的后进村、矛盾村、上访村。2000年8月至2001年3月的短短8个月里,楚东居委会的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就换了三任。而正是在胡志才的带领下,楚东从一个外债高达270余万元的“烂摊子”,变成了集体经济纯收入达500余万元的幸福村。
居民居住环境变好了、健身娱乐有了场地、曾经到处坑洼的泥路变为了水泥路……一件件惠民实事让胡志才曾一度深受当地群众的拥戴。从在村任职到离岗创业,再到担任居委会党委书记;从盘活闲置和濒临破产的集体企业,到对辖区农贸市场进行改制,再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胡志才抓住了人生的机遇,成为当地颇具影响力的“明星书记”,先后收获了淮安市“百佳村官”、淮安市劳动模范、江苏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交友不慎走上受贿路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胡志才比较重义气,讲究所谓的江湖情义,乐于广交朋友。时间久了,他身边形形色色的“朋友”也就多了起来。
经查,自胡志才担任楚东居委会党委书记起,他身边所谓的“朋友”就经常找他帮忙。而他每次利用手中的职权帮人“小忙”时,少则可以拿到相当于一两个月工资的“好处费”,多则得到相当于半年工资的行贿款。渐渐地,他迷失在权力带来的快感中,在受贿路上越走越远,收受的金额也越来越大。截至案发时,被认定的受贿金额达22万元。
钻政策漏洞中饱私囊
2013年年初,马坝镇政府委派该镇楚东居委会、腊塘居委会等村(居)委会,向各自辖区内申请建房的居民代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各村(居)委会代收的公共设施配套费均要求上交镇财政所,由镇政府统一支出。胡志才所在的楚东居委会召开“两委”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确定了具体实施该事项的人员与收取方式。
“看似符合程序的实施办法,却让胡志才、张玉文找到了漏洞。”办案检察官介绍说,由于各村(居)委会代收的情况不一致,镇政府配套实施细则也不明确,在后期的具体收费过程中,决定权被牢牢控制在了村居干部的手里。由于胡志才、张玉文的介入,楚东居委会并没有按照相关标准收取公共设施配套费,同时在收费过程中,有些熟人打声招呼后,就可以少收,甚至不收。
眼见代收的款项日渐增多,少收、不收也是神不知鬼不觉,胡志才意识到这是个捞钱机会,于是他和张玉文合谋,擅自将公共设施配套费存入张玉文的个人银行账户,并私自截留17.8万元。
随着镇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调整,胡志才、张玉文眼见苦等的时机已到,遂将私自截留款中的10万元予以私分,每人分得5万元,其余钱款则用于公共支出和发福利。
“好书记”沦为阶下囚悔不当初
“带领村民干事创业,让我实现了人生的华丽转身,多少艰辛的历程都咬紧牙关挺了过来,却由于贪婪,让自己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庭审中,站在被告人席上的胡志才懊悔地说。
“一位曾经带着村民脱贫致富的‘明星书记’,却最终倒在了贪欲面前,沦为阶下囚。在对其结局感到惋惜的同时,我们也对案件进行了深刻思考。”据办案检察官分析,胡志才走上犯罪道路不仅仅是因为交了一些所谓的“朋友”,而且还耍了一些“小聪明”,本质上是缺乏对法律的认知与敬畏,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信仰。
通过办理此类案件,盱眙县检察院分析研判认为,近年来随着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频率不断上升,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数量也明显增多。为减少这类案件的发生,该院建议基层政府组织通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提升制约效力;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据悉,检察机关的对策建议得到了当地政府的重视和采纳。(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