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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市场本就竞争激烈,而有网站告诉你,只要给点“合作费”,就能提供源源不断的订单,你心动吗?近日,经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苗某及其女友周某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刑。
2016年10月,苗某经网络应聘,成为郑州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的业务员。
“我们就是提供订单信息服务的,类似于中介。跟我们合作以后,半年内可以确保有总额六七十万的装修订单,还能帮你们培训员工,进行商业推广。”按照公司的安排,苗某对客户提出这样诱人的条件。
在成功签了几单之后,苗某听很多客户反映,公司没有实际派单或者派了虚假订单。原来,这家刚刚成立几个月的公司另有“玄机”:公司由三个大老板投资注册,下设三个网络装修网站,内部层级明确,有专人负责设备维修、售后及财务。公司为苗某等十多名“业务员”统一配备了手机,统一注册微信、QQ,“业务员”的主要工作就是在网站上发布虚假房源装修信息吸引装修公司,许诺在一定时间内提供一定数量的装修房源信息,骗取装修公司合作费。等到有人“上钩”,就直接把客户“拉黑”。
真相让苗某很吃惊,但这份工作不仅有底薪,还有高达诈骗数额5%的提成可拿。为了保住工作,他只能装作不知道。不但如此,2016年12月,苗某还把女友周某也介绍到这家公司做“业务员”,周某的负责区域中就有江苏南通。
“老板骗人,我们只是做业务员的,拿钱干事,出了事也是找老板,与我们俩何干?”两人明知公司存在诈骗行为,仍抱着侥幸心理招揽装修客户。
2017年5月,被害人阿美(化名)在网上找到苗某、周某推广的网站平台,谈好对方网站半年提供总额60万的订单,阿美支付18800元的会费。当年9月,阿美与周某在网上签订了合同,并按照合同转账过去。然而,交了钱签了约,几个月下来一个订单也没有看到。阿美有些着急,多次用电话、微信、QQ联系对方未果。她意识到可能受骗,遂至当地派出所报警。
2018年1月5日,被告人苗某、周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退赔被害人。涉案的另外几个主要犯罪嫌疑人也已被其他地方的司法机关查处。
2018年6月22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对涉嫌诈骗罪的苗某、周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苗某和周某先后诈骗5人共计人民币8万多元。最终,苗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三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周某获刑两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