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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4日,江苏省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组织召开整治非法占用农用地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与徐州市公安局、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签“净土2022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充分运用“刑事办案+公益诉讼+联合行动”行刑协作模式打出保护耕地“组合拳”,以能动履职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田就是农田,只能用于发展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该次听证会的启动以及专项行动的实施,源于徐州铁检院在审查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个案中,经过以点带面的深入调查发现的行政执法共性问题,在与行政机关反复商研基础上推动促成。
一、见微知著,从个案审查发现土地行政执法不规范共性问题。徐州铁检院在审查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中发现,徐州市铜山区某镇存在养殖户占用农用地,包括在基本农田搭建养殖棚用于禽类养殖的现象,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查处过程中存在执法标准不统一、同类问题不同等对待的情况,以致此类行政执法不规范现象或将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二、深入调查,及时立案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发现这一问题现象后,检察官办案组立即进行深入广泛调查。经过到养殖地现场查看取证,进行走访座谈、询问养殖户,向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调取养殖户规模情况以及相关卫星图片,查明该镇20个行政村189户存在占用农用地(基本农田104亩)搭建养殖棚用于禽类养殖的事实,且因养殖产生的禽类粪便处置不当,对农田、环境又造成污染。徐州铁检院随即对负有执法监管职责的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整改落实主体镇政府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三、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在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养殖户代表、人大代表等参加的公开听证会上,检察机关充分听取了各方代表对整治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意见和建议。参会代表一致认为耕地保护势在必行,要切实守住耕地保护的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理应落实最严格的保护措施。但是养殖棚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整治和拆除不宜一刀切,需要稳妥的计划和方案,分类分批次稳步实施,尽量减少对养殖户生产生活的影响。
四、多方联动,行刑密切协作形成农用地保护合力。
为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扩大耕地保护成效,徐州铁检院与徐州市公安局、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场会签了“净土2022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即日起三机关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行为,多措并举共同做好耕地保护恢复性司法工作,形成打击和整治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的有效合力。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和重要的生产要素,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其中保护耕地与粮食安全的关系最为重要,耕地红线决不可触碰!徐州铁检院将继续发挥集中管辖优势,以高质量地能动履职,切实保障耕地保护最严格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