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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22  10:24

  

  在徐州市检律协作良性互动机制会签一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深化检律互动协作,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6月16日,江苏省徐州市检察院会同市司法局、市律协召开“深化检律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奇,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柱生,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曹英博出席会议,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协相关人员及律师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卫东主持。

  

  王旭奇检察长及曹柱生局长一行参观江苏青英律师事务所

  参会律师结合自身执业经历,从保障落实律师依法执业权利、参与企业合规建设、加强检司律三方沟通互通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对检察机关相关工作提出了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江苏敏言律师事务所主任梁敏建议,进一步加强企业合规人员的选聘力度、拓宽选聘途径,同时希望检察机关加大宣传力度,以带动检察工作更好地发展。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姜培结合自己参加检察机关公开听证的经历,就进一步完善检察听证程序、提升听证效果等提出建议。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律师魏中超建议,进一步强化企业合规监管实质化,制定合规工作指引,明确企业整改引进的标准,注重选取典型案例以点带面强化对行业的源头治理。  

  江苏思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灿提出,进一步加强检律数字化协作,深化信息衔接和共享,建议提升律师在企业合规方面的参与度。  

  北京市盈科(徐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德顺结合自己参与企业合规的经历提出,希望检察机关可以进一步深化探索化工企业嵌入式监管的徐州模式,对嵌入式监管起到更好的作用。  

  江苏彭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浩建议,依托遴选机制建立开放式检委会的专业律师库,让律师能够积极参与其中,同时建议进一步保障律师的知情权。  

  江苏永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兴爱认为,市检察院在认罪认罚方面做得很好,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加强企业合规方面的同堂培训。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青英律师事务所主任曹英博认为,检察机关通过组织检律双方协商推进认罪认罚制度、聘请参与企业合规性审查、落实信访案件专家律师听证制度以及推行律师参加开放式检委会等方式,进一步凝聚了检律协作合力,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持续深化。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柱生指出,深入推进检律互动工作中应把握以下四点:一要强化政治引领,凝聚协作共识。坚持将党的领导作为协作交流的政治基础,严把检律互动协作工作的政治方向,建立和而不同、和而求同、君子之交的良性检律关系。二要坚持机制主导,拓展协作领域。继续落实好检律互动交流机制,鼓励律师通过参与公开听证、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公益诉讼等工作。三要畅通交流渠道,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期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能,更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四要加强行业监管,规范执业行为。严格规范律师与检察人员接触交往行为,鼓励检律开展业务研讨、学术交流、交叉培训、座谈辩论等活动,推动业务水平共同提高。

  

  徐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奇表示,检律协作在《关于建立检律良性协作互动机制的意见》框架下取得了丰硕成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大力支持和有力促进,离不开各位律师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在互动机制会签一周年之际,召开本次座谈会,有利于凝聚三方力量,共同推进向前发展。

  王旭奇检察长强调,深化检律良性协作互动机制,全市检察机关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立足“新+”,打造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徐州特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新形势对检律协作的新要求,合力构建互尊互信、平等相待、正当交往、互动协同的新型检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深入落实去年会签的互动机制,深度做好检律定期会商工作,制定方案计划,细化各项举措,创新律师广泛参与检察工作的形式,打造检律协作的“徐州特色”。

  第二,立足“专+”,扩展提升新型检律协作“深度广度”。“”,进一步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共同提升专业素能,加强在司法前沿领域热点问题的合作互动,健全同堂培训等工作机制,邀请律师深度参与认罪认罚从宽、企业合规改革等检察工作。“”,将互动机制意见进一步做细做精,尤其是互动机制意见中一些具体条款需要制定专门的制度或细则去落实。

  第三,立足“借+”,破解阻碍律师执业权利“顽瘴痼疾”。“”,借力科技手段,全面落实好律师互联网阅卷,让律师从“最多跑一次”变为“一次也不用跑”;用好全国检察机关“服务律师直通车”,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条件。“”,深入查找、全面解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和“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等律师最关心的、最迫切、最亟待解决的执业难题;在常态化办好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监督案件的同时,逐步扩大阻权监督办案范围,落实律师维权控告审查处理和反馈机制。

  第四,立足“亲+”,建立规范正当交往“铜墙铁壁”。“”,检律双方平等对待、正当交往、良性互动,坦荡真诚交流、相互理解支持。“”,遵守法律规定和各自职业操守,推动检律协作在清廉健康的轨道上运行,把规矩确立起来、落实下去,坚决堵住“歪路邪道”,切实敞开“正门大道”,同时要落实好检察官和律师互督互评机制。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卫东通报2021年以来徐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律协作总体情况

  

  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炜、第九检察部主任张湧、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梁晓勇分别介绍律师参加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情况、定期宣判类刑事案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调研情况、开放式检委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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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全面推进企业合规,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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