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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院主动适应检察职能变革,聚焦“四大检察”中的短板弱项,通过四项务实举措推动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取得重要进展。3年来,我院所办行政案件提请无锡市检察院提起抗诉3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发出审查违法监督、执行监督建议50件。其中,3起案件获评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更新理念引领行政检察监督能动司法。我院坚持行政裁判结果监督与审违监督、执行监督并重的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审判集中管辖和基层院就地就近开展工作的优势,3年来办理上述案件数量居全市基层检察院首位。与此同时,我们加大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的审查,重点关注当事人诉求难以得到裁判支持又存在一定合理性的争议案件,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基础建设保障行政检察工作行稳致远。我院专门成立了行政检察工作攻坚小组,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以“头雁”领航,用“利矛”破冰,助推行政审判结果监督逐年实现既定目标。我们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起行政检察办案团队,专业办案团队积极落实一体化办案机制,整合全院力量挖掘案件线索,上下联动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无锡市20年来行政抗诉和法院再审改判两个“零突破”。
精细办案力促行政检察业务优质高效。我院行政检察办案团队通过研判群众来信来访、走访行政机关、分析平台信息数据等,多渠道收集案件线索70余条,成功办理涉生态环境等领域案件44件。办案中,我们用好调查核实权,实现每案必查、每案必问;对作出监督决定的案件,主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及时交换意见,提升监督意见采纳率;对建议不被采纳的案件进一步跟进,必要时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抗诉。
诉源治理推动行政争议纠纷实质性化解。实践中,我们注重审查案件所涉行政机关违法情形,与法院建立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合作机制,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由我院化解争议的一起历时10年的“冒名登记”案,被最高检评为“2021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同时,我们坚持类案争议一并化解,通过类案检察建议向行政机关提出监督意见,促使追回行政执法阶段违法减免的罚款本金270余万元,该案也入选了最高检典型案例。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检察长 舒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