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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宜兴市农业发达,是苏南地区农村面积最大、农业规模最大、农民数量最多的县市之一。近年来,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主动服务、融入和保障乡村振兴工作大局,用一项项扎实的惠民举措,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精心描绘乡村振兴“新画卷”。如今,这抹亮眼的“检察蓝”,正成为陶都宜兴乡村振兴之路上的坚实力量。
增添美好生活底气
“乡村振兴,广大农民群众是主体。在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进程中,我们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将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战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宜兴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志钢说。近年来,宜兴市检察院依托检察履职,助力擦亮宜兴市农业品牌,通过司法救助向困难涉案农民传递检察温情,依法惩治侵害农民利益行为,让乡村振兴的底气更足。
宜兴是江苏省核心产茶区,茶园面积、茶叶产量均居全省首位。同样,百合也是宜兴市农产品的一张响亮的“名片”。为持续推动宜兴市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宜兴市检察院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打造国家认证快速检测实验室,联合开展茶叶、百合等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专项行动,从源头把好质量安全关,形成管理、监督和风险防控的三方合力,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食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该实验室抽检的147家企业的244批次农产品全部合格。
“多亏了检察官的帮助,我们家才能渡过难关。”这是市民汤某林发自内心的感激之情。多年前,汤某林的儿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致残,家庭陷入困境。收到司法救助申请后,宜兴市检察院快速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并协调民政、教育、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为汤某林的儿子增加护理补贴,并一次性免除汤某林孙女的学费等。多元的救助方式不仅解决了汤某林一家的燃眉之急,也成功化解了案件背后的矛盾纠纷。这起案件也成为宜兴市检察院向困难涉案农民传递检察温情的生动写照。2020年以来,该院已累计救助农村居民56户68人,发放救助金50万元,有效避免相关当事人因案致贫返贫。
依法惩治侵害农民利益行为,保护农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才能更好地发挥他们投身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为此,宜兴市检察院全力维护农业生产经营和群众合法权益,持续“亮剑”,依法惩处贪污、挪用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行为。据了解,近年来,该院对涉嫌贪污、截留、挪用农业补贴、集体资金职务犯罪的3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对粮食系统职务犯罪窝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逮捕。同时,该院积极参与整治涉农民工欠薪专项行动,对97名外来务工人员讨薪案支持起诉,帮助他们追回了62万元的辛苦钱,以司法公正维护农民切身利益。
守护美丽乡村本色
“部分乡镇河道内垃圾杂物漂浮、水生植物泛滥、水体黑臭……”这是宜兴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过程中看到的场景。针对这些环境问题,该院迅速行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和9个乡镇对30余处问题河道进行联合整治,设置拦截设施20余处,联动清理水生植物近7000吨。
建设风景秀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宜兴市检察院围绕保护生态环境、打造宜居乡村等方面,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书写了一份份成色十足的“检察答卷”。
整改前后
2021年4月,宜兴市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我市某新落成小区周边堆积着大量垃圾,部分垃圾被堆放在道路绿化带内。经调查,这些垃圾系小区业主装修房屋后倾倒的建筑垃圾以及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或者未经批准设立垃圾消纳场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也会导致垃圾堆放处周围环境脏乱、散发异味,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及周边交通的正常运行。对此,宜兴市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制发3份检察建议,市城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城街道等相关责任单位,对该小区周边总占地2389立方米的垃圾进行清理,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为有效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修复,宜兴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模式,将环境修复义务承诺及履行情况作为量刑建议等重要参考,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乡村振兴筑牢绿色发展屏障。近年来,在办理有关破坏生态资源环境案件的过程中,检察官十分注重对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树立生态保护和修复理念,积极开展“补植复绿”。2020年以来,该院已督促恢复植被绿地463亩,对非法占用的11亩耕地、25亩林地进行异地补种,同时,督促清理固体废物5109吨、危险废物2973吨。
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宜兴市检察院依法办理破坏生态资源环境案件的脚步同样不停歇,通过打击非法狩猎、非法捕捞、非法采矿、非法占用耕地、滥伐林木等犯罪,为保护乡村环境作出积极贡献。在此过程中,宜兴市检察院与公安、法院、生态环境等部门共建提前介入、联合会商机制,重拳打击农村地区破坏环境资源、生物多样性犯罪,守护乡村安全、美丽生态环境。近年来,共办理污染环境、盗采矿藏、非法捕捞、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70件。在办理涉及废铝灰、废钢渣、工业污泥等各类固危废案件的过程中,该院通过诉前程序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查处70处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违法倾倒、贮存、堆放的危险废物。
擦亮乡风文明底色
“要是发现情况,您可以打册子上的电话跟我们反映。”去年以来,宜兴市检察院围绕扫黑除恶、土地纠纷、集资诈骗、种植毒品原植物等问题,深入乡村,开展“检察官进网格”“精准普法月月行”等普法活动,精准普及科学文化和法律知识,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该院还开展了文物保护专项督查活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擦亮乡风文明底色。
如今,走进潘汉年故居纪念馆,会发现这里已经焕然一新,而这与市检察院发出的一份检察建议密不可分。潘汉年故居纪念馆位于新街街道陆平村,是党隐蔽战线卓越领导人潘汉年的故居。去年,宜兴市检察院在开展文物保护专项督查的过程中,发现该纪念馆存在馆内建筑物长期未得到修缮维护,墙壁多处出现掉漆、脱皮现象,木质门板破损严重,馆内未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等问题,立即向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送达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提出尽快修缮潘汉年故居纪念馆、消除安全隐患和损害隐患、加强维护和管理的建议。不久后,属地政府拨款500万元,实施专项修缮和展陈改造工程,使纪念馆焕发新的生机。这项举措有力守护了“红色版图”,赓续了红色基因。同时,宜兴市检察院加强党建结对共建,与西渚镇白塔村总支部委员会实现组织建设互促、党员干部互动、党建载体互用、结对互帮互助,筑牢乡村文化阵地。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宜兴市检察院积极稳妥开展释法说理、认罪认罚、信访接待等工作,通过“一把手”带头接访、进村入户走访调查、联合各方力量调解、公开听证等途径,积极参与农村矛盾纠纷化解,夯实和谐互助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风尚。黄某方与黄某良生活在徐舍镇某村,二人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互相揪打,双方均构成轻伤二级。该案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向宜兴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宜兴市检察院针对该起农村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通过社区矫正机构了解双方平时表现、家庭关系等情况,多次联合承办派出所、驻院调解员开展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刑事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张志钢表示,下阶段,宜兴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继续着力推进耕地资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环境整治、乡村特色风貌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服务保障大局,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