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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完善办学制度,强化从严治校机制,不断健全教育管理制度体系。”2022年1月1日,最高检与教育部联合出台《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明确了法治副校长的主要职责、工作方式和任职条件等,成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的检察方案。法治副校长制度对于提升学校治理效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协调社会支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利于增强在校未成年人保护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2020年以来,新吴区检察院组建了14名检察官组成的法治副校长团队,对全区中小学实现全覆盖,根据实际不断调整优化相关方案,逐步形成了法治副校长“新吴方案”。
深度参与学校治理
法治副校长具备天然的法律思维和依规办事的优势,有利于帮助学校健全校园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一是开展需求摸底调查。对各学校进行法治需求摸底调查,掌握了学校关心的校务管理、安全保障、家校关系等几个方面的重点需求,帮助学校开展专业有效的制度设计,夯实校园治理根基。
二是督促落实保护制度。参与制定每学年法治教育工作计划,督促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职业准入查询制度,2020年以来,共开展职业准入查询2000余次。
三是参与防控机制建设。结合司法办案,积极推动学校开展防控治理。如通过梳理多起侵害案件,发现有部分涉案未成年人来自同一所学校,法治副校长指出该校存在的相关问题,敦促其堵漏建制防范涉法风险。
创新安全教育方式
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具有办案的亲历性优势,易于找准法治教育的堵点痛点,提升预防宣传的权威性。
一是开展个性化预防。推出“点单式”法治宣传模式,设置安全自护知识、预防网络犯罪、预防毒品犯罪、预防侵害等不同主题,根据师生需求,“点对点”开展预防宣传工作。如辖区某学校老师反映,该校学生多有小偷小摸、言语侮辱同学等行为,法治副校长针对这一情况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讲座,着重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价值观、是非观,远离校园欺凌。
二是开展多样化预防。通过开设模拟法庭、检察开放日、旁听庭审、对抗辩论等多种普法形式,实现传统法治讲座向“沉浸式”法治课堂转变。通过直播平台、电视台转播等方式,同时段向全辖区数万名中小学生开展法治宣讲,实现一体同步宣传。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官说法、动漫视频图片等,将普法宣传从“线下”搬到“线上”,形成立体式普法矩阵。
三是开展数字化预防。开发“向阳花”线上青少年维权平台,设置“线索收集”栏目,畅通未成年人维权渠道,实时收集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的法治需求,对侵害未成年人线索可“一键报告”,打通安全保护“最后一公里”。
精准开展矫正帮教
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能够直接掌握问题青少年社会交往、学习生活状况,更有利于区分不同情况开展分类精准矫治。
一方面,针对存在不良行为的学生,协助开展行为矫治。与学校老师加强联络,了解在校学生存在的不良行为,包括小偷小摸、早恋、纹身等,针对性地与相关学生开展一对一沟通。如在某学校开展法治宣讲后,老师反映该校几名学生经常顶撞老师、欺负同学,该校法治副校长立即开展个案辅导,剖析其行为原因,讲述行为危害性,对其制定切实有效的行为规范,及时纠偏。
另一方面,针对已涉罪的学生开展精准帮教。在办理涉罪学生案件中,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帮教方案,按照“每周、每月、每季”进行跟踪帮教,每周定期监督涉罪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学习法治教育视频,交流学习心得,引导其树立法律意识;每月书面报告自身思想动态,监督涉罪学生是否进出娱乐场所、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每季安排周末参加社区公益志愿服务,增强社会责任感。
凝聚社会支持合力
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能够起到法治教育的示范作用,整合带动社会资源支持未成人保护,以“我管”促“都管”。
一是协调社会帮扶资源。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时,由法治副校长出面协调民政卫健、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和社会组织等,开展帮扶工作。如在一起在校生盗窃舍友物品案件时,在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及时与学校沟通保留其学籍,会同专业社工、心理咨询组织对其开展行为纠偏和心理疏导,指导家长改进教育方式。
二是推进校园周边治理。深入了解学校安保措施、安保培训演练、出入登记制度、学生上下学交接手续等情况,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校园周边安全防线。担任上下学时段“高峰勤务”和“护学岗”人员,对校园安全、周边交通提出改进建议,帮助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对辖区彩票店、酒吧、KTV、私人影院、宾馆等场所开展专项调查,针对存在的涉未成年人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开展整治提升,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环境。
(丁宏伟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