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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2.2022  09:40

  为切实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2月24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与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共同举行《关于协同推进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意见》签字仪式暨司法救助案件研判会。

  会上,浦口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昱霖首先通报近三年司法救助工作情况。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魏曼对工作意见进行解读,介绍了该意见出台背景、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重点阐述了共同建立的协作核查、联合研判、共同发放、一体监管等八项制度。

  浦口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毛志成、区民政局局长陈小涛、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局长刘飞共同了签署工作意见。

  区民政局局长陈小涛、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局长刘飞高度评价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工作,均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凝聚工作合力,深入贯彻落实三家会签的工作意见,共同助推乡村振兴。

  浦口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毛志成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拓展协作路径,力求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凝聚共识、协同发力,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并就下一步工作推进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思想站位,聚焦服务保障;二是坚持多元覆盖,提升救助实效;三是深化协作配合,扩大工作影响。

  在随后召开的联合研判会上,浦口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朱慧逐案介绍了12件司法救助案件的基本案情、拟被救助人家庭情况以及调查核查情况、救助意见等。参会单位分别发表了意见,最终各方达成一致,形成联合研判结论。

  下一步,浦口区检察院将以此工作意见出台为契机,加大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司法救助力度,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共同打造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浦口样板”,为服务浦口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