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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可以踏实过年了,感谢政府、感谢检察机关!”在临近年关时,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文祥接到了退役军人张某的感谢电话。
张某是该院参与化解的一起行政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其于1982年10月应征入伍,1988年4月因公致残退役回到如皋县(今如皋市)后并未被安置工作,一直以务农、打工维持生计。2018年,张某向如皋市民政局要求调取参军档案时,得知其档案在撤乡并镇时遗失。随后,张某以如皋市民政局为被申请人向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民政局归还参军档案、给予退伍安置、为其办理参战优待证,该市人民政府以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超过法定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2018年11月,张某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判决驳回,后其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被判决驳回,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又被驳回。
2021年11月,张某向省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但简单的不予监督,不能化解该起行政争议,也不能解决退役老兵的历史遗留问题,程序仍旧空转,为方便就近就地开展争议化解工作,省检察院将案件逐级交办至争议所在地的如皋市检察院。
收到交办案件后,承办检察官立即赴张某所在村(居)走访调查。经了解核实,张某六年前因交通事故致其无法正常工作,肇事方无力赔偿,妻子郭某身患重疾需长期治疗,又因拿不出赡养费被胞兄以母亲的名义诉至法院,败诉后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全家仅靠伤残军人优抚补助金维系生活。为尽快缓解张某的家庭困难,防止再度返贫,该院当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张某申请救助金2万元。同时,考虑到郭某的民事案件已进入执行,为避免张某夫妇同时遭受健康、经济、诉讼三重压力,经与法院积极沟通,法院暂缓执行。
2万元固然不少,但对于一个长期伤病缠身又无收入来源的家庭仅能解燃眉之急,还有没有其他可以帮到张某一家的办法呢?工作是不是能够往前再推进一步?
承办检察官仔细查阅了张某退役前后国家和地方关于退役军人安置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认为张某请求政府给予必要安置的主张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本案行政争议表面上系由档案遗失引起,但实质症结在于张某的安置诉求,因此,如何解决张某的生存困境才是本案争议化解的关键点。
考虑到张某不到4年就达到退休年龄,结合其之前缴纳过6年的社会保险,承办检察官想到了帮其筹措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费用的办法。根据相关规定,军龄视同社保缴费年限,但本案参军档案却遗失了,要如何证明张某的军龄呢?检察官来到如皋市退伍军人安置办调取了张某当年的退伍军人报到登记表,结合张某应征入伍通知书,确认其6年的军龄。同时,检察机关推动当地多家行政单位召开会商会,共商安置、救助方案,最终确定由如皋市检察院、镇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信访局共同为张某筹措、一次性补缴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13余万元,镇政府帮助其就业的多元救助帮扶方案,彻底解决了困扰张某多年的生存、安置难题。
2021年12月22日,张某自愿向省检察院撤回监督申请,并承诺服判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