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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人为保饭碗办假身份证“减龄”触犯刑律,是否有值得宽宥之处?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仅购买一张身份证且未用于其他用途等情况,对陈某、张某两人买卖身份证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摒弃“够罪即捕”,令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更显温度。惠山区社会治安状况好,轻罪案件所占比例较高,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低,降低羁押率将有效提升司法质效,降低社会治理成本。2021年,惠山区检察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降低羁押率的有效途径与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院之一。该院强化主导责任,全力推进试点工作,2021年以来审前羁押率平稳可控,诉判一致率态势优良。
捕前实质介入。会同公安、法院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逮捕社会危险性若干问题的规定》,侦查环节提前收集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证据材料,为后续审查提供第一手佐证。在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开展诉源过滤分流,跟进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等重点案件。在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许某身患严重疾病不符合羁押条件,但根据犯罪情节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检察官与公安、法院多次沟通,依法制发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许某被变更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定期预约社区医生体检、登门治疗,既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诉讼的正常进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诉前精细对标。“一单式”告知,结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犯罪嫌疑人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权利写入告知书,提升工作透明度,权利不减、效果叠加。“表格式”列举,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实施新犯罪的可能、是否具有现实危险等情形进行评估,及时变更强制措施。“项目式”延伸,根据羁押必要性审查情况,针对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开展宾馆业、养老院、私人影院专项整治,推动解决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审前全面评估。对需要核实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的案件,运用简易公开听证提升评估透明度,通过刑事和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综合运用,消解双方对立情绪,化解矛盾纠纷,避免“一押到底”,给出案件效果“最优解”。在一起父亲护子心切殴打儿子工友案件中,检察官审查发现案件起因系工作琐事,通过释法说理,督促犯罪嫌疑人潘某拿出6万余元赔偿金,取得被害人谅解。通过公开听证,检察机关对潘某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建议法院变更强制措施。潘某回到家人身边,表示决不再触碰违法犯罪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