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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2.2021  10:41

  12月23日,经江苏省检察院评选,江苏省泰州检察机关2起案件分别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民事裁判结果检察监督案件”和“十佳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全省十佳民事裁判结果检察监督案件

  江苏省靖江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成功入选。

  2019年3月,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徐某向检察机关反映,在其案件的被执行房产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后,被执行人刘某又莫名地新增2个借贷案件,且标的额巨大。在参与执行分配过程中,新增的2个申请人将本全部属于徐某的执行款分走一大部分,新增的案件涉嫌虚假诉讼。

  靖江市检察院受理后,充分运用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发现新增的2件案件在证据、事实等方面存有明显异常,相关人员有虚假诉讼的重大犯罪嫌疑。在固定相应证据后,靖江市检察院承办人员列明涉嫌虚假诉讼的具体情形,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基于前期已调取的详细证据材料,公安机关很快突破涉案嫌疑人的口供,最终查明2起案件均系刘某等人为逃避执行而故意制造的虚假诉讼。

  靖江市检察院随即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相应民事判决被依法撤销,案涉执行款被依法追回;经刑事诉讼程序,4名行为人被以虚假诉讼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靖江市检察院针对案件中发现的法律工作者参与虚假诉讼的问题,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规范治理的检察建议。该案以实实在在的成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了虚假诉讼,维护了司法权威。

全省十佳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成功入选。

  2021年3月,行政相对人杨某某向检察机关反映,其被强制执行的罚款已履行完毕,但其名下的两处房产自2019年至今未解封,并认为行政机关处罚过重,申请监督。

  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受理后,通过检索法律文书、调查核实房产情况,与当事人调查谈话、听取行政机关意见等方式查清事实,针对相关违法情形及时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

  针对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争议,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邀请杨某某所在社区书记、人民调解员和律师代表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违法行为的纠正情况逐一进行了说明,杨某某当场表示接受,听证员们高度肯定了检察作为,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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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刊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