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分享

09.12.2021  10:21

  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官办案权限变大了,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如何对检察官办案进行监督和管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完善法律文书核制,将法律文书核阅嵌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检察长对关键法律文书进行核阅,初步实现对检察官司法办案全流程嵌入式监督,在“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管”之间找到了“药方”。

  所谓法律文书核阅制,就是依据基层检察院检察官职权清单,在授权给检察官自行决定的案件或事项中,涉及的具有决定性或重要影响的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由业务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检察长对检察官办理案件从实体、程序方面进行审查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后,减少了过去案件办理层级审批的模式,办案效率得到有效提升,但也带来了案件质量瑕疵较多等问题。2018年7月,该院就在不改变司法责任制归属的前提下,初步探索推出法律文书核阅制度。”据通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金志锋介绍,经过一段时期的探索,该院制定了法律文书核阅制专门工作办法,细化16条运作规则,把审查逮捕意见书、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检察建议书等4大类20余项对案件处理结果具有终局性或重大影响的法律、工作文书确定为核阅范围,并制作《核阅审批表》嵌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有效保障法律文书核阅制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2021年1月,被害人邓某提出以人民币13000元的价格向胡某购买游戏账号,胡某同意出售。后来,邓某以13000元的价格购买了游戏账号,并修改了登录密码及绑定的手机号码,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胡某不得找回该号码。当晚,胡某通过好友验证的方式申诉找回上述号码,邓某不能登录账号,就与胡某联系,胡某不承认是自己找回的,并将胡某微信“拉黑”。

  7月20日,该案移送通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过审查,以胡某涉嫌诈骗罪拟好起诉书,按照核阅制要求提交分管检察长核阅。分管检察长在核阅中发现,本案中被胡某在出售账号时没有非法占有故意,当时双方是自愿交付的,被害人没有基于认识错误交付钱财。胡某申诉找回密码的行为,是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所为的,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的秘密窃取行为特征,建议以盗窃罪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采纳核阅意见,并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帮助承办检察官规避“诉判不一”案件质量风险。

  据了解,核阅制没有走过去“三级审批”办案模式的“老路”。核阅人主要针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提出意见建议,只“核阅”不“审批”,不能直接改变检察官处理决定。该项制度运行以来,该院共对865起案件进行了核阅,发现法律文书瑕疵问题54个,法律适用问题10个,不建议延期、退查35件,检察官均予采纳,有效保障案件质量。

  为防止核阅文书不全面、部分案件未经核阅以及“阅而不核”等问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该院还开展核阅案件网上巡查和专项核查,并出台《关于案件质量问题提醒约谈的规定》,确保核阅制落到实处。

  “我院检务督察部门会随时关注案件的核阅情况,及时研判核阅人与承办人意见不同的原因,对检察官办案廉洁风险保持高度警惕。”金志锋表示,核阅制为办案质量风险加了一道“”,也为如何精准防控检察官廉政风险找到了“钥匙”。该项机制实施以来,该院未收到关于一线办案检察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投诉和反映,该项制度对防范检察官办案廉政风险起到了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