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分享
初次接待王娟(化名),是在去年6月的一个下午。她坐在轮椅上,左手五指大部分都没有了,左大腿中段以下也是空荡荡的。
“他害我受了这么重的伤,凭啥只坐一年牢就完了?法律为什么不能保护被害者的权利?”话音未落,王娟的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地掉落下来。
我一边安慰王娟,一边快速翻看材料。王娟从河南老家到江苏省镇江市打工,刚来不久就因交通事故身受重伤,肇事方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但王娟不服,她反复拨打热线电话,并数次托朋友送她到信访窗口上访,要求检察机关抗诉。
全面审查案情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核实后,我认为该案处理符合法律规定。但王娟久诉不息、情绪激动的根源在哪里?我决定找她细谈一下。
王娟的出租屋是老旧小区的一间车库,阴暗、潮湿,总共不到10平方米的空间堆满杂物和生活用品,桌上放着吃剩下的半个馒头,远远能闻到馊味,床上的被单也已经发黑。这样的环境,根本不适宜居住。
“我前些年离婚了,独自抚养两个儿子,大的15岁,小的10岁。为了能让日子过得更好些,我把儿子交给我妈,一个人来镇江打工。哪知道钱没挣到不说,现在成了这样。为了看病,我借了十几万元,撞我的那个人一声‘对不起’都没说,一分钱也没有赔!他只被判了一年。你们不抗诉,我接受不了……”一见面,王娟就不停地向我哭诉。
“既要讲清楚法理,化解王娟心中对判决的疑惑,理解检察机关不予抗诉的理由,更要帮助她解决好当下生活面临的紧迫困难,让她感受到司法温度。”我暗自下定决心。
去年10月,我们联合案发地基层检察院,在当地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具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大代表、律师和慈善组织负责人作为听证员。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解释完案件办理情况,听证员进一步就案件处理、后续救助等发表意见。最终,听证员一致认可案件处理结果,并同意对王娟进行司法救助。
“谢谢你们,不但帮我解开了心结,还帮忙解决我和儿子的生活困难……”听证会临近结束时,王娟流着泪表示不再申诉。此后不久,我们联合案发地基层检察院共同对王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联系市慈善总会开展公益救助。今年9月,当我把救助金交到王娟手中的时候,她乐观地表示,日子比以前有盼头了,会好好抚养儿子,好好生活。
很多信访人都是带着“心结”来的,我们除了帮他们解开“法结”,更要帮他们解开“心结”,用心、用情解决好每名来访群众的“急难愁盼”,让他们在点滴中感受到司法的善意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