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子爬上建筑物楼顶欲轻生 机智民警巧救下

02.11.2016  01:40

10月30日上午10时,一名女子爬上了城南一建筑物楼顶,想跳楼轻生。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不断分散女子的注意力,终于成功将她救下。原来,女子小丽是四川人,今年28岁,来靖遭遇了一场失败的婚姻,绝望之下选择轻生。

 

2010年,小丽来到我市某酒店做服务员,期间认识了靖江小伙吴某。2011年,两人确立恋爱关系,不久以后结婚,并于次年生下女儿。后来,小丽怀疑吴某有外遇,两人关系开始恶化,2013年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约定女儿归吴某抚养,房产归吴某所有,吴某补偿小丽5万元。当时,吴某支付了小丽1万元,剩余的4万元,吴某承诺等有钱了就支付。离婚后,小丽多次想探望女儿,都被男方及其家人阻止。余下的4万元补偿金,小丽多次催促,吴某也一直拖着不给。既不能看望女儿,又拿不到补偿金,绝望的小丽便选择来到这处楼顶,想以跳楼寻求解脱。

 

派出所民警、消防员赶到现场,搭起了空气垫。民警来到六楼楼顶,劝说小丽不要冲动,可小丽一时无法冷静。这时,民警打通吴某的手机,让小丽与吴某通话。就在小丽接过手机的一瞬间,民警一把将小丽拉到安全区域。

 

昨天,城南派出所与城南办事处司法所一起就此事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吴某支付了给小丽余下的4万元补偿金,并承诺小丽有探望女儿的权利。对小丽的不理智行为,公安机关也给予了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