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实施20天发证5.8万张
24日,省政府召开全省贯彻落实国务院“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指出,广东省比全国提早一个月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措施,各地准备充分、行动统一,整体实施,确保此项改革措施高质高效“落地”,已初见成效。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实施以来,广东省新设企业数量增长继续保持高位运行,市场主体活力得以进一步激发。从9月1日至20日,全省共向5.8万户企业发出“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其中,新设立企业2.7万户,变更、换照企业3.1万户,有效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广东省工商局介绍,从2015年9月1日起,广东省对新设立的企业类市场主体统一实行“一照一 码”登记模式,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在办理企业类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时,换发“一照一码”执照,收缴其原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017年12月底前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仍可继续使用。其间,企业应当申请换发“一照一码”执照。从2018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不再有效。其中,因为企业规模庞大,广州市还另外设置了一个“小过渡期”——9月20日前,持有旧版营业执照的企业尚不能换领新证,而21日开始,广州市也全面推动“一照一码”,持有旧证的企业可以换领新证了。
目前,广东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适用内、外资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和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自2015年10月1日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也将纳入广东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适用范围。
8月31日尚未办结的工商登记业务,由申请人补充表格完成新、旧版营业执照衔接。以新设公司为例,申请人填写新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表》,登记机关补录信息后,颁发新版营业执照。
副省长许瑞生在会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及时总结完善,创造条件深入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记者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