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包裹在代收点被人“顺走” 律师:如果是无偿代收 业主则无法维权

27.03.2015  11:48

   中国江苏网3月27日讯 (记者 仲文路)“我的包裹去哪了?”昨日上午,家住沭阳县一小区的业主蒋女士报警称自己的快递包裹丢失了,要求民警帮忙调取监控帮其寻找。

  “事情是这样的,23日下午,快递员给我打电话说我有一个包裹需要签收,当时我在上班,家里也没有人,所以我让他放在我们小区的快递代收点。没想到,我晚上下班去拿的时候却再也找不到这个包裹了。”昨日上午,蒋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蒋女士所说的包裹代收点是该小区内的一家便利店。

  据蒋女士介绍,包裹里是她从网上购买的两只女包,价值1000余元。本以为是有人拿错了,可是事隔两天也没人送回,无奈之下她便选择了报警。接警后,沭阳县公安局青岛路派出所民警展开调查。民警了解到,蒋女士并未与该代收点签订委托保管快递包裹的协议。随后,民警告知蒋女士:除非是蒋女士和该代收点签订了书面的委托保管合同,按照常规,小区代收点对业主的快递包裹并没有保管业务。超市的老板何先生告诉记者,因为这里的包裹全都是免费寄存,会不会乱拿别人的东西只能靠个人素质,自己还要照料店铺根本无暇也无责任看管。

  警方提醒市民:为了保障快递包裹的安全,应当亲自签收快件,如因故不能按时签收,可联系快递员另行安排送货时间,或者亲自去快递公司取货。

  那么丢失了的包裹到底是谁的责任呢?记者咨询江苏沂淮律师事务所律师林乙权了解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小区门卫、物业公司或者超市有代收快递的义务。“这种情况最主要是看业主是否有委托便利店有偿代收快递。如果经业主同意,由代收点进行有偿代收快递,那么一旦快递丢失,由代收点承担责任;如果代收点是无偿代收,业主则无法维权。”林律师建议广大市民,为避免发生纠纷后难以取证,业主可以书面委托小区物业或者超市等代收快递。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