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渗坑排放危险废物 灌南检方提前介入涉嫌环境污染案

26.08.2016  20:39

  近日,由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提前介入的一起污染环境案正式被灌南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7月28日,灌南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发现位于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的连云港某公司存在利用渗坑违法排放危险废物,随即将线索移交至灌南县公安局。灌南县检察院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后,主动派员介入侦查。根据案件基本情况,检察干警适时对侦查取证的思路、方向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引导公安机关在环评、污染物提取、鉴定、排污时间、危害程度、公司排污等方面收集固定证据。 

  自灌南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会签《灌南县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实施细则  》以来,该院已提前介入重大、敏感和社会影响大的案件9件,及时引导公安机关固定证据,正确实用法律,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李洁 黄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