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灌南检察院四举措推进线索管理科学化
为进一步提高职务犯罪线索的成案率和办结率,灌南县检察院通过前期缜密调研,制定并实施了《灌南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线索评估和分流机制》,《机制》从线索处理流程标准化、线索分类管理和动态评估、线索跟踪督办和责任追究、线索评估记录归卷评查等四个方面为推进线索管理科学化提供了可能。
《机制》首先明确线索处理的标准化流程,即按线索的受理登记、审查评估、分流初查、办结答复的顺序严格进行,避免出现线索久拖不决、被人为隐匿以及不按法定期限回复举报人等问题。《机制》重点在审查评估上进行了改进和创新,实现了线索的分类管理和动态评估办法。该院按线索的来源、性质、内容等先进行横向上的初次评估,将线索分为交办类、移送类、缓查类、存查类和转办类等五类;然后从纵向上按线索成案的价值、证据获取的难度、调查事由的缓急等分为一二三3个级别,最终横向纵向按比例混合计分,形成打分制的分类管理办法,从而为初查资源的合理分配提供数据支撑。然后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实行线索动态评估,即由一次终结评价向多次动态评价转变。如该院在查办汤某受贿线索时,因不具备查处条件线索被存查,但是在查办赵某行贿案时,发现与汤某受贿线索有关联,则立即激活汤某受贿线索再次评估,并开展侦查,最终汤某被成功立案、判决。
为强调线索办理的及时性和严肃性,该院还建立线索跟踪督办机制和配套责任追究制。线索分流后,线索管理员通过监测案件管理系统负责跟踪催办,审查评估小组每季度通报一次线索的评估分流和办理情况,侦查部门需要对交办类和移送类线索侦查进度向审查评估小组进行反馈说明,逾期未查或查办不力,则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此外,该院还建立线索评估记录归卷评查机制,将案件线索评估记录与线索文书一并移送,待案件侦查终结后,线索评估记录作为案件来源部分装订在案件侦查内卷存档备查,供承办人用于指导侦查和对侦查结果与评估意见的比较和思考,促进承办人侦查能力的提升。
据悉,该院自实行线索科学管理四举措以来,线索的成案率高达50%,办结时间较以往下降20%,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