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建立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制度

16.03.2016  19:12

      为了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从审查的机制、形式、效果跟踪等方面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制度,维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该院羁押必要性审查采取量化评分制。审查工作由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负责,审查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相关案卷材料时,根据其涉嫌的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综合评估有无必要继续羁押,并依据实际执行情况合理设置加分项目、减分项目、否决项目等具体标准,量化评估,建立每个被审查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量化统计档案,得分情况作为综合评估的参考,使审查标准公开、直观、透明,提升了审查流程的规范化。   

    同时,该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尝试建立公开审查制。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该院依托电子业务应用系统建立电子卷宗,并将节点法律文书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另外,该院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流程进行现场监督,促进司法流程规范化。   

    此外,该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坚持跟踪监督制。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办结后,持续跟踪办案机关对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的处理情况。若办案机关未在十日以内回复处理情况,该院刑执部门承办人报经分管副检察长批准后,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要求办案机关及时回复,防止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流于形式,增强工作实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