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社区服刑人员栽植“新生”树

17.03.2015  11:17

  “通过参加植树活动,我体会到了自己的社会价值。我会努力改造自己,用自己诚实的劳动和辛勤的汗水洗刷过去的污点,争取早日回归社会……”灌南县新集镇社区服刑人员王某说。
  引导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阳春三月,万物复苏,大地呈现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一年一度的3.12植树节到来之际,灌南县新集镇司法所组织全镇34名在矫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栽下新生树、拥抱新生活”公益植树活动,
  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社区服刑人员来到一帆河畔植树点。有人挖土刨坑,有人扶苗栽种,有人提水浇灌,一片热闹情景。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辛勤劳动,社区服刑人员共栽种各类树苗近百棵,为社区增添了一片新绿,圆满完成了公益植树任务。
  司法干警还将集中教育的课堂也搬到了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大家详细介绍了“3.12”植树节的由来、植树节的立法规定和植树节的意义,还介绍了我国环保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压力,倡导社区服刑人员不仅自身要身体力行,更要带动身边的人践行环保、低碳的生活理念。
  在植树现场,司法所一干部介绍说,根据国家司法部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本次活动不仅仅美化环境,更让社区服刑人员涤荡心灵,受到感化,并将以健康积极的心态重新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