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局着力强化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07.09.2016  20:36

联合农业部门对县内现有设施农业用地逐乡(镇)逐村进行全面清查,登记造册。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取缔,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但符合规定的及时给予补办或完善用地手续。严格审批制度,实行谁经办谁签字、谁审批谁负责。严禁以设施农业名义乱占乱用土地,一旦发现此类“搭车用地”行为一律予以拆除,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王传元  周云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