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司法行政工作“月回看”
15.06.2016 22:04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强化工作落实,灌南县司法局建立“月回看”制度。从6月份起,该局每月上旬对上个月局领导批示及临时交办的重点工作等事项的落实办理情况进行“回看”,并及时通报。
一是建立督查推进小组。 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建立督查推进小组,局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安排专人负责对局领导批示及临时交办的重点工作进行登记汇总;适时督促提醒,跟踪了解重点工作办理进程;及时沟通交流,真实记录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是进行月度督查通报。 各责任单位于每月底前将相关交办事项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督查推进小组,督查小组核实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月度督查通报。通报内容分为三种类型,即:已办结事项、正在办理事项和未办理事项,其中,正在办理事项和未办理事项将继续在下个月进行督查通报。
三是实行继续跟踪督促。 为将 “月回看”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杜绝“流于形式”,该局明确建立“谁主管谁负责、谁推诿谁担责”的责任机制。对通报中的正在办理和未办理事项实行继续跟踪督促,已过时限未办理或超过批办时间一个月仍未办结的并被认定为未办理事项将在年度综合考核时扣分。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5.06.2016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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