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司法局大年初一顺利接回刑满释放人员

04.02.2017  01:03

1月28日上午,农历大年初一,灌南县司法局组织工作人员与无锡监狱办理衔接手续,顺利接回一名灌南籍刑满释放人员。

1月6日,灌南县司法局接到无锡监狱来函,表示该县堆沟港镇赵某即将刑满释放,因其身患精神分裂症,根据司法部及省司法厅相关要求,属于“必接必送”重点人员,需要灌南县司法局、堆沟港司法所及其家属落实衔接工作。随后,该局立刻组织堆沟港司法所进行走访,通过多方了解得知,赵某全家已外出打工多年,在原户籍地址无居所。几经周折,司法所工作人员方联系到赵某亲属,并由其亲属联系赵某的家人。因为赵某出狱时间为农历大年初一,为让他能顺利回家,灌南县司法局一方面积极与无锡监狱联系,确定衔接时间和联系人;另一方面,积极主动联系赵某家人,确定衔接人员信息和衔接地点,并将衔接信息及时反馈给无锡监狱。

1月28日上午7时,赵某由无锡监狱狱警护送回到灌南县堆沟港司法所,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翟佳兵协同下,赵某的弟弟完成了对赵某的接收工作。赵某及其家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表示了感谢,并表示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而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