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司法局“五明确”加强警车管理

04.05.2015  19:36

为落实省厅关于司法警车使用管理通知精神,近日,灌南县司法局召开驾驶员和警车管理人员会议,在2013年制定出台的《灌南县司法局车辆管理使用制度》基础上,提出“五明确”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警车的使用和管理。

一是明确组织领导。 成立“司法警车使用监督治理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和政工的领导任副组长,加强司法警车使用的监督和治理工作。

二是明确调派权限。 根据工作需要和紧急程度,各业务条线对司法警车的使用由局办公室主任统一调派,其他人不得擅自调度。

  三是明确停放场所。 建立车辆值班、节假日和双休日统一停放制度,非值班车辆在上述时间段需统一停放在办公楼前。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需报经主要领导批准。

四是明确学习制度。 每月组织一次驾驶员的学习活动,学习《交通安全法》、《警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同时对本月出现的违章情况进行通报。

五是明确责任后果。 实行“谁违章谁负责”,相关罚款由个人自行承担,一年出现3次违章以上的,年底取消系统先进个人参评资格。

 

来源:灌南县司法局

编校:邵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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