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农委开展“白皮袋种子”专项治理行动
08.05.2017 13:03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首先,召开种子经营大户座谈会。灌南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朱玉泉在座谈会上给种子经营大户敲响警钟:“新修订《种子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假种子。没有标签的种子为假种子。第七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假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的,还将受到刑事处罚。”
其次,对全县种子生产经营门店全面排查。重点打击:(一)受委托种子生产单位不遵守生产合同约定,私自扩大授权品种繁种面积,截留种子进行“白皮袋种子”包装销售的违法行为;(二)以“自繁自用”名义无证繁种,采用以粮充种进行“白皮袋种子”包装销售的违法行为;(三)重点监管常规稻麦繁种基地集中区域和“白皮袋种子”泛滥地区。
同时,将生产或销售“白皮袋种子”的企业和个人列入监管黑名单,并与征信体系建设挂钩。(灌南县农委)
作者:尉德翠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08.05.2017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