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男童满身伤疤与猪同住 当地正商讨救助办法
近日,河南濮阳志愿者为男童擦身。志愿者看到网络图片后,探访男童家,发现孩子满头伤,7岁不会说话。志愿者供图
近日,有关河南濮阳清丰县车子营村的小男孩洪波的组图引起网友关注。在图片中,7岁的小洪波和猪一起待在泔水车上,身上与车厢内满是污泥。
看到网上的照片后,当地志愿者探访小洪波一家发现,男孩家境贫寒,父亲靠养猪、蹬三轮养家;母亲疑有精神障碍,非打即骂,导致孩子身上满是伤疤;孩子一年四季都蜷睡在院子角落里,至今不会说话。
昨日下午,清丰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该局已经获悉车子营村小男孩遭遇一事,目前相关工作人员正在商讨救助办法,将会尽快采取措施。
男童住大院破衣被御寒
近日,一组男童与猪同处泔水车的图片引起热议。图片中,在一辆蓝色的三轮泔水车上,男童乱蓬蓬的头发长至脖子,穿着一身破旧的衣服,身上全是污垢,与一只被拴的小猪待在一起。
看到网上热传的照片后,濮阳爱心联盟社的志愿者张先生曾与其他志愿者探访涉事男童小洪波的家。
小洪波的家是破旧的瓦房。张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堂屋由小洪波的父母居住,而东侧的屋子则用来养十头猪。“接近院子后,能够闻到刺鼻的臭味。”
张先生来访时看到小洪波住在自家大门东侧的墙角里,地上放着两团破旧的棉被和衣服用来御寒。
张先生拍摄的图片显示,小洪波乱蓬蓬的头发已不见,变成了光头。他赤脚蹲在家门口,身材瘦小,头部和身体不成比例,身上的衣服沾满泥水。志愿者将食物送给他,他直接就用手抓起来吃。
多位志愿者表示,七岁大的小洪波如今只能说爸爸、妈妈、我饿了等几个词,而且小洪波身材矮小,“只有三四岁孩子大小。”
村民称父母疏于照顾男童
多位村民对新京报记者介绍,小洪波母亲可能存在精神障碍。为了照顾家里,父亲刘振学没有外出打工,而是在家里养猪和蹬三轮挣钱,“往往回到家里已是半夜。”
“平时很少照顾小洪波。”有村民称,小洪波平时满身污垢,被关在院子里很少出来。
邻居万素想对新京报记者说,不管刮风下雨还是下雪,孩子都是蜷缩在大门角落里睡觉。“天天被母亲关在院子里,不让出门,邻居看不过去了就会踹开门让小洪波出来玩儿会。”
“我们看孩子可怜,都是偷偷给孩子送点吃的。”村民刘先生表示,小洪波常年营养不良,看上去完全不像是七岁的孩子,因为睡在地上,有村民给他换上新衣服,没过几天又是浑身污垢。
民政部门称尽快采取措施
志愿者刘先生介绍,小洪波的头发是他与其他志愿者剪掉的。其拍摄的图片显示,小洪波头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疤,额头上还有两个大包。“村民刘学方告诉我们,小洪波经常受到母亲的打骂。”
多位村民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因小洪波的母亲疑有精神障碍,平时跟其交流不多。
有村民对记者称,小洪波的母亲共生育了5个孩子,三个孩子已经夭折,小洪波的哥哥寄养在他的姑姑家中,只剩下他跟随父母生活。
在志愿者提供的视频中,一位村民表示小洪波曾被他的母亲按住头,向门上和地上撞,有时被撞三四下才会发出哭声。
志愿者刘先生表示,小洪波的母亲听到村民的指责后并未反驳,只是站在一旁,“他妈妈一直沉默,没有说话。”46岁的刘振学则表示自己平时在外挣钱养家,孩子母亲有轻微的精神病,疏于对孩子的管教。
昨日下午,清丰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该局已经获悉车子营村小男孩一事,目前相关工作人员正在商讨救助办法,将会尽快采取措施。
濮阳爱心联盟社的志愿者表示,目前小洪波已被送到姑姑家中暂住,并且为他联系了医院,将会在近日为小洪波做身体及智力检查。
-追访
律师:查实后可申请撤销小洪波父母监护人资格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曹寒冰表示,根据相关法规,监护人的监护侵害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但情节特别轻微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通报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曹寒冰表示,虐童事件是一个社会问题,尤其对于大量存在的不触犯刑法的家庭领域中的儿童虐待行为,并未制定明确的法律责任和救济途径。我国目前尚没有一个国家层面的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机构,现有承担部分职责的民政部门、全国妇联等只是协调机构,没有执法、行政功能。
“村民们反映,小洪波的父母将其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致使小洪波处于困境甚至面临严重的危险状态,导致小洪波7岁还不会说话的后果。如果当地调查后情况属实,其情节恶劣,已经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小洪波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曹寒冰说。
曹寒冰介绍,小洪波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可能涉嫌构成虐待罪,对于小洪波的母亲疑似患有精神障碍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小洪波的父亲应当以虐待罪来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小洪波有其他监护人的,应当由其他监护人承担监护职责。没有其他监护人的,人民法院根据最有利于小洪波的原则,在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人员和单位中指定监护人。没有合适人员和其他单位担任监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由其所属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受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纳入社会救助等。
新京报记者鲁千国
原标题:濮阳男童满身伤疤与猪同住当地正商讨救助办法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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