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司法救助情暖受害人

28.05.2015  20:45

   “检察院在我家最困难的时候伸出了援手,太谢谢了!”4月3日,无锡滨湖检察院控告申诉科门外来了一位中年男子,手持锦旗,上书“党徽暖九州、爱雨满人间”。

 

  原来,这男子是控申科近期司法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徐某的家人。几个月前,徐某在某工地打工,负责煤气管道的安装,却在工作时突遭工友李某用钢管袭击后脑倒地致重伤。案件移送滨湖检察院审查逮捕,经精神鉴定,加害人李某患有急性短暂性精神病,俗称“被迫害妄想症”,无刑事责任能力,该院遂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但徐某送医后几个月来持续昏迷不醒,医生告知很可能成为植物人。徐是家中顶梁柱,幼子刚满一岁,本来和和美美的一家人,突遭横祸,顿失生活来源。在老家务农的年迈父母只能至锡租房,贴身照料,全家人仅靠在深圳打工的小儿子的微薄薪水度日。迄今,徐家已举债30余万元支付治疗费用,后续还需数十万元,生活十分艰辛。

 

  而李某也是外来务工人员,因其精神状况已被公安机关强制医疗,李家经济也很困难,无力赔偿徐某高昂的医药费。正在徐家一筹莫展之时,检察院送来了“及时雨”。

 

  该院侦监部门在办案中,按照本院《关于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迅速启动“联动救助机制”,将案情通报控申部门,建议对被害人予以救助。很快,控申部门将最高额度的3万元救助款送到了徐某家人手中。不仅如此,该院还抓住救助时机,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为当事人分析案情,特别解释了国家法律对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的说明,使徐家人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