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环保四举措强化海洋环境保护

22.03.2016  06:15

  近年来,滨海县着力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坚持从源头、监管、治理、监测四个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近海大气和水环境质量。

  强化源头管控。在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坚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海洋环保各项规定,严把化工企业、临港产业项目准入关,不上一个污染重、能耗高的项目,先后否决高污染项目200多个。

  强化环境监管。持续开展化工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对废水全面推行“一企一管”,严格企业预处理,污水处理厂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对违规超标排放企业先后立案查处21家,处罚金额近百万元,促使企业规范排放行为。

  强化治理设施建设。对热电厂粉尘实行布袋除尘改造,燃煤安装脱硫脱硝装置,确保气、尘达标排放。对废水全面实施“一企一管”工程、清污分流工程,针对废水特征因子,先后上了四期污水处理工程,总投入超过15亿元。

  强化多重监测。坚持例行监测,对近海环境敏感点每周监测两次以上;对排海口区域每月监测两次以上。委托第三方监测,每年都委托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对园区尾水排海海域水质跟踪监测。强化自动监测,在尾水排水口安装COD、PH、氨氮、总铜、总磷、挥发酚等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监测。建立海洋环境监控预警平台,多重监测结果,尾水排放均能达到海水水质三类标准。(王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