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环保“四严”入手 向河流污染“顽疾”亮剑

02.07.2015  13:36

  为改善河流环境质量,滨海县环保局坚持从“四严”入手,力求根治河流污染“顽疾”。

  严查源头。在前期“一河一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排查污染源,对向重点省控的干流及其支流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和住宅小区、单位、村庄,以及农村面源污染等,进行全面、细致、准确清查,并逐一登记造册,坚决查清污染源。

  严把出口。对重点河流的干流及其支流的所有直排口和非法排污口,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封堵,杜绝未经处理或处理后不达标的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污染河流水体。

  严格标准。要按照确定的河流治理方案,统筹协调,加快实施,特别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直接排放河流的工业企业,必须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限和要求,尽快完成提标任务,通过中水回用、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污水处理工艺升级等综合措施,确保入河前水质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

  严厉执法。认真贯彻新《环保法》,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零容忍”,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主动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落实顶格处罚、按日计罚等措施;对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要采取限批、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加快整改;对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迅速在全县形成严查严打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 

 (倪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