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建立企业协商民主职工评价制
近日,滨海县总工会出台《建立职工企业协商民主职工评价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改制、裁员、规章制度、收益分配、安全生产等行政行为,由职工民主评价,促进企业发展科学化、人本化、长效化。
搭建企业协商民主职工评价制框架。滨海县总《意见》要求,切实加强职工民主评价制工作领导,搭建好职工民主评价制框架。一是出台规范文件,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从制度上保证这项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建立专业组织。各企业建立职工民主评价组,由企业行政方人员、职工代表、工会干部组成。三是做好业务培训。对职工民主评价组成员进行法律法规、评价技巧等相关业务培训,鼓励职工代表积极参与民主评价活动,提高监督评价的能力。四是加强专项考核。县总联合县多部门成立考核小组,一方面对职工民主评价组成员进行履职情况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形成能进能出,发挥作用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对企业行政方和企业工会做好职工民主评价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确保职工民主评价制落到实处。
细化企业协商民主职工评价制路径。滨海县总《意见》对职工民主评价制路径作了如下细化。一是专业组织评价。企业职工民主评价组每年活动不少于5-6次,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收益分配、改制方案、员工裁减、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等行政决策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组评价未或通过的,行政方暂缓实施,待下次评价可行的方可执行。二是定期述职评价。企业行政方每半年召开一次述职会议,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述职情况进行评价,肯定成绩,找出不足,以便改进。三是座谈走访评价。企业行政方和企业工会,通过召开职工座谈会和走访一线职工的形式,征求职工对企业的行政行为集思广益、扬长避短。四是实行共决评价。对企业的改制方案、职工裁减、重要规章,都要由职工共决,凡是职工共决得票数低于80%的,其方案、规章制度视为无效。五是问卷调查评价。为保证职工民主评价的深度和广泛,企业行政方和企业工会,对企业的某项方案和某项决策,以及某项规章的可行性,进行问卷调查,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份,设计的栏目通俗易懂,在统计时准确无误,确保问卷评价的准确性。六是现代网络评价。发挥企业网站作用,进行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形式评价,达到快捷、方便、广泛的效果。
发挥企业协商民主职工评价制效应。滨海县总《意见》强调,积极发挥职工民主评价制效应。一是评价促进和谐构建。企业要把职工民主评价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温度器”,加强非公小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努力实现全覆盖,规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不断进行提质增效,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多元化,使职工诸多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把增资的重点放到一线职工,特别关注农民工的生产、环境、工资支付,进一步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二是评价修订规章制度。对企业未经职工共决单方面出台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废除职工有义务没有权利的“霸王”条款,如超时加班,在规定时间内90%的职工不能完成的劳动定额,安排从事有害职工身体健康,存在安全隐患的操作等规定和要求。三是评价激发劳动热情。企业要通过建立职工民主评价制,调动职工生产劳动积极性,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项目攻关、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四是评价提升职工素质。企业对职工民主评价中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改进的重点。如开展职工劳动技能培训,强化职工思想教育,培养职工爱岗敬业精神,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等,促进职工素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