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危废规范化管理“四步”走

17.08.2015  23:20

  滨海县环保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有关法律规定,全面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全县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目标和要求。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健全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认真落实危险废物季报、年报制度;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列入环保责任目标,切实加强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二是扎实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行为,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各项管理制度;

  三是加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重点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加强危险废物执法监管,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转移处置行为,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四是积极向企业宣传新《环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最新解释等有关法律规定和责任,提高企业负责人守法意识,加强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及危险废物信息公开等工作。

   (倪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