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法院网上法庭首审著作权纠纷案

20.08.2015  20:55

              原告在北京的写字楼里,被告在杭州滨江的公司里,身处两地相隔千里的当事人和法官借助互联网视频技术,8月6日下午顺利完成了一次庭审。这次庭审也是浙江省知识产权案件首次“触电”网上开庭。

      杭州市滨江区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首次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涉网络的著作权纠纷案。原告北京版中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杭州天下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称,其公司享有《四个男人创业的那些事》一文的著作权,而被告公司未经授权就擅自在其运营的网站上传播了这篇文章。原告认为被告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诉请被告支付侵权赔偿金及维权费用1万元,并赔礼道歉。

      8月6日的庭审中,原、被告代理人均未到庭,不过他们通过视频出现在法庭的显示屏上。被告的代理人答辩说,涉案作品不具有独创性,原告不享有著作权;被告转载时已经注明了来源,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没有侵犯原告的著作权。

      在法官的主持下,庭审从当事人身份确认、事实理由陈述到答辩、举证、质证,所有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三方之间隔空对话,除了偶尔需要重复一下,整个过程平稳顺利。此案未当庭宣判。

      对整个庭审过程,法庭进行了同步的录音录像,音视频资料被实时保存,作为记录庭审情况的最终依据。

      网上法庭是浙江法院利用互联网技术在审判领域的一次创新和探索,是积极探求解决互联网问题的新途径、新思路。滨江区法院是浙江法院网上法庭试点法院之一,主审著作权纠纷。近年来,该院审理该类案件数量不断上升,2014年共审理637件,今年1至7月已达646件。据介绍,网上法庭系统成熟完善后将集在线立案、举证、庭审、答辩、调解为一体,不仅能为当事人保全、固定、提供涉互联网证据及远程参加庭审提供便利,而且能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推进纠纷多元化化解,同时减轻法官和书记员工作量,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余春红 俞倪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