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手中权力才是真正的“不良影响”
因为发微博对民警的警容不雅行为提出质疑,绵阳吴先生被行政拘留5日。公安局称帖子与事实不符,网民的评论对江油市公安局的执法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但同时,公安督察部门却表示“已对相关民警严肃批评”。
有一些公共事件在未充分发酵、相关信息还未充分披露之前,确实不宜过早下判断。但就此事而言,警方确有自我打脸之嫌,其对吴先生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也更像打击报复。
据警方说法,吴先生之所以被处行政拘留5日,主要是因为他在微博中说,“据现场目击者称,警员或手揣兜里,或背着手,一直持围观态度”,这被警方视为“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而当地警方公开的警务信息显示,“公安督察部门已对在等待专业救护过程中兜手的民警进行严肃批评。”两相对比,不难发现究竟是谁在“虚构事实”。
同样一件事,上级批评之后,当地公安局立马表态称,“现场民警警容仪表确实存在问题,公安局会有错必纠”,而网友发个微博质疑一下,却招致“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由此也可以推断,既然当地警方不惮于扭曲事实,来打击正常的舆论监督,那么其所谓的“有错必纠”又有几分诚意呢?
江油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表示,吴先生所发帖子涉及警方现场出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网民的评论对江油市公安局的执法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处理并无不妥。显而易见,当地警方真正在意的并非吴先生所发微博是否属实,而是“网民的评论对江油市公安局的执法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公安机关呵护自身的执法形象,这一点应该获得公众的认同,但由于逻辑上的漏洞百出,事实上却又表明其对于执法形象的理解和定位是非常肤浅而可笑。
某种意义上说,当地警方对吴先生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不仅是对其个人的惩罚和警告,事实上也是向所有人发出威吓。这种人为营造的“执法形象”将是多么可怕! (云南吴龙贵)
编辑: 燕志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