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答复非常满意 溧阳律师参与答复巧解老人心结
“感谢检察院尽心尽力,为我的老父亲,也为我们做子女的解开心结,虽然有些事情他不记得了,但我们子女对今天的答复非常满意。”2015年11月27日上午,经过检察院与第三方人员对当事人的解答,黎某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黎某,原系溧阳发电厂职工。1981年,黎某被原溧阳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刑四年。黎某对判决不服,并多次向法院申诉均被驳回。2015年10月,黎某以自己没有贪污的事实为由,向溧阳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如今,申诉人黎某已年届80岁。三十多年来,其一直对被判刑一事纠结于心,无法释怀,强烈期盼在有生之年自己的“冤屈”得以“洗雪”。初步了解情况后,溧阳市检察院控申科干警对该申诉案高度重视,并及时调取原案卷宗。经过认真审查,承办人认为原判决并无不当。复查过程中,承办人主动上门,并多次与申诉人沟通,向申诉人了解情况。在接触过程中,承办人从其家人口中得知,黎某已中风过两次,许多记忆早已模糊,而他也不会轻易接受复查结论。
针对黎某及其家人法律知识不多、理解不透的具体情况,11月27日,溧阳检察院控申科干警在征得黎某同意后,特邀溧阳市常明律师事务所戴律师、卢天明律师事务所卢律师作为独立第三方参与公开答复,并邀请申诉人的二名子女共同参加。在公开答复过程中,承办人对于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逐一回应,并进行耐心的释法说理。两位律师以其丰富的实践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分析了30年前判决的合法性,并劝慰申诉人及时解开心结,回归正常生活,安享晚年。申诉人及其子女均表示接受检察机关的复查结论,并对检察机关的复查工作表示满意。
2015年9月,溧阳市检察院与当地司法局沟通协商,会签了《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已邀请十余名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公开答复八起申诉案件。
“邀请律师作为第三方‘中间人’参与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主要是为了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和源于基层的群众工作优势,从法律角度提供客观、中立的法律意见,用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矛盾,变被动应对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前预防,有效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谈起邀请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调解工作,溧阳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