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庭审搬进了村委小楼
05.11.2015 09:33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本报讯(通讯员袁琴琴)“活了大半辈子了,这次总算完完整整、明明白白看了一回庭审。”10月27日下午,当听完了法官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宣判后,旁听席上40余名村民们议论纷纷,“这样的形式好,比单纯的宣讲、禁渔来得实在、来得深刻!”
陶某(女,河南人),长期租住在溧阳。2015年4月15日,陶某伙同钟某在长荡湖禁渔期内,采用禁用的方法非法捕鱼,捕获各类水产品14.845公斤,后被长荡湖渔政监督管理大队工作人员当场抓获。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陶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庭审中,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对自己采用禁用手段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自私行为表示悔恨。被告人陶某保证,将以此为鉴,决不再做类似破坏环境、违法乱纪的事情。庭审结束后,法庭当即进行了宣判。陶某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判处1个月15天的拘役。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刑,不上诉。
看到村民们的反响如此强烈,该村村委负责人希望此类巡回审判更多地推广和开展。
编辑: 刘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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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2015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