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姐弟恋引发婚外情 小情人吃醋捅伤情妇及“情敌”

27.09.2015  13:24

  时间:9月24日

  地点:溧阳法院刑庭

  被告:陆某

  罪名:故意杀人(未遂)

  今年39岁的女子晓娟(化名)在溧阳某镇独自经营一家花店。她的丈夫长期在外地打工,女儿在城里上学。晓娟的日子过得很平淡。两年多前,一次偶遇,小娟结识了当地一名男子陆某,从此掀起了波澜。

  陆某今年29岁,已有家室。晓娟比陆某大了10岁,两人一开始也是以姐弟相称。可渐渐的,陆某对晓娟多了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没多久,两人发生了暧昧关系。两人刚好那段时间,陆某对晓娟非常迷恋,经常跟家里说外出打工,其实一转身就来到了晓娟家,偷偷和对方同居。

  毕竟两人都有家庭,激情过后,两个人年龄、性格上的差距就慢慢显现出来。这种有点畸形的姐弟恋,让晓娟逐渐不自在。然而陆某却越来越离不开晓娟。就在这时,他又听到了一些关于晓娟的风言风语。

  陆某发现,晓娟除了自己似乎还在和别的男人交往。尤其是到了去年下半年,一名姓汪的中年男子频频出现在晓娟的身边,而且关系不一般。陆某发现汪某频繁出入晓娟家,甚至还有晓娟花店的钥匙,更加深了他的猜疑。

  在晓娟看来,陆某和她双方都有家庭,发生婚外情也可以好来好散,不惹麻烦,于是多次向陆某提出分手。可陆某觉得,自己这么真心的付出却没有得不到应有的回报,难以接受,于是不停地纠缠,让晓娟烦不胜烦。

  今年2月7日晚,陆某来到花店,想找晓娟再谈谈,不料看到晓娟和汪某等人有说有笑地一起去吃晚饭,顿时怒火中烧。于是,他带着一把尖刀,一直躲在晓娟的花店附近,伺机动手。当晚7点多,当他看到晓娟和汪某等吃完饭回到花店,他就跟了上去。

  在店里,陆某再次跟小娟提出复合的事情。可遭到了拒绝。见对方这么绝情,陆某恼羞成怒,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尖刀捅向晓娟。一刀捅中小娟腹部。在一旁的汪某见状,过来制止,结果也被陆某捅伤。

  见陆某杀红了眼,汪某立即跪在地上不断地求饶,陆某这才罢手。后陆某被赶来的民警抓获。晓娟和汪某被紧急送到医院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后经法医鉴定,晓娟和汪某的伤势分别达到了重伤二级和轻伤一级。

  案发后,念及当初与陆某的感情,晓娟还是向司法机关写了一份刑事谅解书,希望能减轻陆某罪责。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对陆某提起公诉。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因为情感纠葛,而怀恨在心,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庭审中,被告人陆某自愿认罪服法,并反思自己的罪行。最终,法庭一审判处陆某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法官点评:

  一段婚外情,最终毁掉了几个家庭,发人深省。玩婚外情如同玩火,到头来只会引火烧身,既伤害了个人,又伤害了家庭,更危害到社会,所以要洁身自好,忠于婚姻。

编辑: 王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