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公安为103名“黑户”圆梦

21.01.2016  14:17

  本报通讯员 溧公轩 郑淼丹 本报记者 达佶

  “我给您来信是感谢贵局的两位民警,他们用实际行动让我一家感受到了溧阳公安务实亲民,实事求是的新形象。”近日,溧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刘新农收到一封从宜兴寄来的感谢信。

  写信人是家住宜兴的大学生王冰,他母亲不久前因意外摔断腿到医院治疗,可由于老人20多年前从溧阳嫁到宜兴时,未及时办理落户,后又遗失迁移证,成为“黑户”,导致连正常的住院手续都办不了。情急之下,王冰找到母亲原户籍迁出地的溧阳市杨庄派出所求助,民警严航俊与治安大队民警辗转奔走宜兴派出所、溧城镇建房办、常州市公安局等单位,于1月15日成功帮王冰母亲落了户。

  王冰母亲的情况并非个例,由于种种原因,很多人一直没有合法身份,既享受不了最基本的权益,也给社会管理增添了负担。为切实解决这一难题,溧阳市公安局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在2015年7月专门出台了《方便群众办户口五项规定》,明确凡是无户口人员,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产生的,都要及时为他们依法办理户口登记,并从统一申报材料、简化办事项目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群众办理户口登记难题。截至目前,已帮助103名无户人员落户。

  据了解,在这103个“黑户”当中,未成年人占比60%以上,其间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的孩子又占到了大多数。为解决这一难题,2015年,溧阳市公安局通过与民政、卫生等多个部门协调,形成了规范化的弃婴落户管理制度,一下为33名事实收养却没有户口的孩子解决了落户问题。目前,还有25名事实收养弃婴的家庭正在公示中,很快都将落户。

编辑: 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