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160万元公款 溧水区某中心工作人员到检察院自首
11.10.2016 16:41
本文来源: 检察院
“看到宣传材料上的一个个案例,我越想越害怕,觉得自己的事迟早要被发现,还不如去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某中心工作人员王某某前往溧水区检察院投案自首。
今年8月,南京市检察院与南京邮政公司联合开展了全市“预防邮路”启动仪式。南京邮政公司成立了11支“预防邮路”志愿服务队,共有1000多名投递员成为“预防邮路”志愿者,覆盖全市700多条投递段道,开展了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宣传活动。
王某某交代,去年8月至今,他因从事炒股和买房急需资金,挪用了单位160余万元公款。前段时间,他看到了区检察院开展“预防邮路”宣传活动中向区各机关事业单位投递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材料后,寝食难安,终日惶惶。因王某某所在单位是区预防职务犯罪网络成员单位,溧水检方工作人员经常前来联系工作,王某某萌发了与其等自己案发,还不如主动交代以争取宽大处理的想法。经过一连数天激烈的思想斗争,王某某决定向检察机关投案。
目前,溧水检方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鉴于王某某具有自首并积极退还所挪用公款等情节,检方依法对其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1.10.2016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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