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一官员公款送礼被查 同事替其求情:是为了工作

25.07.2015  11:41

  7月3日,溧水区纪委在“守纪律、讲规矩,做‘四有’干部主题教育廉政巡讲”中,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由于刚刚履新,溧水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所所长梅红星认为,今后要再上一个台阶,许多工作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和大力协助。经梅红星授意,房管所房地产中介管理科等科室自行购买了8.6万元超市购物卡,送给帮助过房管所的相关部门。区住建局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梅红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房管所;相关人员收受的超市购物卡全部被收缴。

   事件回顾:刚刚履新,即送给对口部门8.6万元“感谢费

  溧水区房地产管理所主要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屋白蚁防治、房产测绘等工作,业务涉及面广,工作量非常大。

  2013年2月,梅红星以该所党支部书记身份主持房管所工作。在其主持工作期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得到上级领导和群众的普遍认可。

  2014年1月,梅红星被正式任命为房管所所长、党支部书记。由于刚刚履新,梅红星认为今后的工作要再上一个台阶,还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大力协助。因此,2014年春节前夕,经梅红星授意,房管所房地产中介管理科等3个科室自行购买了总价值8.6万元的超市购物卡,送给了多个在业务上帮助过房管所的相关部门,算是“感谢费”,并由梅红星签字同意报销。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查处经过:发现舆情后,区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调查取证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2014年4月14日,区纪委在网络上发现了一条舆情,反映溧水区房地产管理所所长梅红星在主持房管所工作期间,利用公款乱开支的问题。

  在看到这条舆情后,区纪委领导高度重视,经过认真分析研判,发现该舆情中存在“四风”问题线索,且时间、情节等细节都比较明确。

  经研究,区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于发现舆情的当天下午,对梅红星从2013年2月主持房管所工作到2014年1月份正式任房管所所长期间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取证。

  调查组兵分两路,一组人员及时查阅2013年2月至2014年1月房管所财务明细账,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另一组人员约谈所长梅红星以及相关人员。

  调查发现,2014年春节前夕,为向房管所对口业务部门表示感谢,区房管所的3个业务科室到苏果超市购买了7笔总价值8.6万元的超市购物卡,并在苏果超市开具了正规税务发票。

  为了使报销不显眼,购买的超市购物卡费用在相应部门账上列支,未在房管所账上支出。

  经区纪委调查认定,网络舆情反映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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