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洪泽湖骆马湖非法采砂说“不”—— 江苏出“利剑” 保护母亲湖

12.05.2017  07:51

  中央环保督察江苏整改进行时

  新华报业网讯“出发!”夜深人静,省水政监察总队执法队员张正祥与一线执法队员又一次悄悄登上执法快艇,对非法采砂实施突击巡查。寒来暑往,这样的禁采措施,我省已在洪泽湖、骆马湖实施一年多。

  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江苏督察时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洪泽湖、骆马湖“禁采”长效机制,不发生大范围集中偷采行为。去年以来,省水利厅派员驻点指导“两湖”禁采工作,及时跨区域抽调执法力量,对非法采砂活动突出的水域,实施联合打击、交叉执法,先后抓获60多条现行采砂船移交地方处理。经过综合整治,骆马湖银鱼鱼汛在消失十多年后再次出现,洪泽湖大沟头水域恢复了往日平静,两湖生态环境有了进一步改善。

   政府主导打出禁采“组合拳

  洪泽湖、骆马湖非法采砂问题屡禁不止,突破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管控要求,对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饮用水源安全及湖泊水生态环境造成威胁。

  针对这一突出问题,两湖地区落实《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结合全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反思不足,分析原因,狠抓整改落实。淮安、宿迁、徐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禁采工作,赴洪泽湖、骆马湖调研,现场会办,明确禁采工作主要目标、具体措施。

  省水利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海洋与渔业局专题会商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组织沿湖各级政府开展洪泽湖、骆马湖非法采砂汛后集中整治行动,部署开展打击洪泽湖、骆马湖非法采砂“利剑2017”行动。

   源头发力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淮安、宿迁水利部门对洪泽湖采(运)砂船进行调查摸底,形成数据详实的采砂船信息调研报告,并着手起草采砂船化解方案。淮安、宿迁市政府建立洪泽湖非法采砂船集中停靠点制度;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在各停靠点水域设置10个浮筒,明确停靠点的水域界限;宿迁市对骆马湖集中停靠区的173条采砂船建立物理隔离措施;邳州市成立近60人的专管队伍,实行对集中停靠点的完全掌控;泗阳县采取白天巡查全覆盖,夜晚东西线蹲守的方式,实现全天候打击。

  今年春节前,省水利厅就“两湖”禁采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组织开展洪泽湖、骆马湖非法采砂联合交叉打击专项行动,对非法采砂形成有力震慑。淮安市洪泽区对停靠在老子山水域45条采砂船“大镐子”进行集中拆除,实现船镐分离,彻底解除采砂船采砂能力。新沂市、邳州市禁采指挥部强制拆除各类采砂船60余条,切割龙门架12副。据悉,洪泽湖水域共有120条采砂船丧失采砂能力。宿迁市开展骆马湖“地炮”专项整治行动,对隐匿在戴场岛、运河航道的采砂船、“地炮”一律强制扣押到黄口集中停靠区或者摧毁其采砂机具,目前戴场岛内已无采砂船滞留。

   立法制规形成长效治采机制

  《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中“采砂管理”已形成送审稿,多次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报省政府。相关部门着手起草《江苏省河道砂石价值认定和河道非法采砂危害防洪安全鉴定办法》,为公安、司法机关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提供依据。

  针对执法基地缺失、执法装备不足、执法手段单一的问题,省水利厅2017年度协商省财政厅安排“两湖”禁采经费2000多万元,动态跟踪滞留采砂船清理情况,及时掌握“两湖”滞留采砂船的数量及分布。两湖地区各级禁采机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把《司法解释》印成手册、宣传单分送至采砂船主。宿迁市湖管办、水利、公安等三部门积极协调对接,做好非法采砂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于在戴场等交界水域偷采行为严查重管,一律移交司法部门,截至目前,以“非法采矿罪”立案15起,批捕3人,起到极大的震慑效应。

  记者 吕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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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