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突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

15.08.2016  11:04

近期,连云港市结合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督促企业开展对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装置、设施的专项安全评价。凡是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备案;与外部防护目标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设计不符合规范;未按规定设置监测监控系统的;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未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物质未设置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安全仪表系统的,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停产整顿,实行挂牌督办。

连云港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