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检察院依法对公方才立案侦查

23.07.2015  19:55

  新华报业网讯 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连云港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公方才(正处级)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