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组织全市学习贯彻国务院《意见》

05.01.2015  04:34

      近日,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14〕152 号),突出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把审计地位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对抓好新形势下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认真学习贯彻文件有关精神,保障审计工作开展,切实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开展学习讨论,采取多种形式,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审计工作的战略意图,从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深化对审计职能作用的认识,切实理清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准确定位、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勇于改革创新,健全制度法规体系,为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夯实思想基础。
  二是要切实保障审计工作开展。要从维护法律尊严、推进依法治市的高度,自觉维护审计的独立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合理配置审计力量和必要工作经费,保障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工作,并将有关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严肃整改问责纪律,狠抓审计整改落实,为审计监督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是要积极提升审计工作水平。要求审计机关不断加大审计力度,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强化审计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审计效率,全面加强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落实情况的审计工作,切实发挥好审计监督在促进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的保障作用。(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