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出台矛盾纠纷化解指导性意见

17.01.2017  21:03

近日,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要求,提出要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近年来,连云港市深入细致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用心服务化解婚姻家庭和邻里纠纷等基础性群众矛盾,展现特色化解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纠纷等专业性矛盾,突出重点化解医患纠纷和农民工维权等社会热点纠纷,赢得人民群众认可,在此良好基础上,该市将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要求,建立一支与新形势下化解矛盾纠纷相适应的调解员队伍,完善调解员队伍职业水平评价体系,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调解行为,提高调解水平。经过3-5年努力,使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更加健全、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种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健康发展、有机衔接、高效运行,县乡两级调处中心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重点领域专业调解组织全覆盖,各类矛盾纠纷以最适当的方式得到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努力实现“三不出”“三升三降三确保”目标,即:一般纠纷不出村(社区),复杂纠纷不出乡镇(街道),重大疑难纠纷不出县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解决率和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率持续上升;民转刑案件、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率不断下降;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个人极端上访事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