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开展春季绿化造林工作督查

20.04.2015  09:27

  4月7日—10日,由连云港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带队,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五个督查组,对全市春季绿化造林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总体情况看,各县区组织领导有力,造林机制灵活,重点工程推进较快,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统计截止4月13日,全市完成绿化造林12.9万亩,完成计划的107.6%,其中成片造林7.4万亩,完成计划的123.5%;山体绿化及林相改造2.5万亩,完成计划的84.7%;新建沿海防护林4.7万亩,完成计划的97.8%;建设村庄绿化示范村55个,完成计划的73.3%。森林抚育、农田林网、四旁植树、特色林果、苗木花卉等基本完成任务。
  督查要求,各县区紧抓当前植树造林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确保取得更大成效。一要全力完成任务。要按照连云港市委市政府的年度部署要求,能够往前赶的尽量往前赶,能够超额完成的确保超额完成。对未完成任务的,要明确时间节点,逐个乡镇、逐个地块抓落实。4月底前完成常绿树种的栽植和村庄绿化示范村的建设任务。二要抓紧查漏补缺。对已完成的绿色造林要进行全面“回头看”,已种上树苗的必须流转土地,开挖边沟,力求成片成林,达到整体美观。特别是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要注重实效,从政策制定、制度设计、推进机制等层面,研究落实改进措施,确保绿化造林长期成果。三要加强后期管护。继续抓好春季绿化苗木的管护,落实新造林的责任主体,要视树木生长情况,及时开展浇水、扶正、踩实、上支架、查苗补缺、病虫害防治等工作,提高新植树木的成活率、保存率。四要健全推进机制。要积极借鉴外地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加快构建市场化、多元化的融资造林体制。重点加快经济林果、苗木等林业产业发展步伐,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