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建立欠薪信用联动惩戒机制 2016年1月起施行

27.12.2015  13:42

   连云港市建立欠薪信用联动惩戒机制,从2016年1月起施行

   严重欠薪行为将列入“黑名单

  【连网】 (记者 陈兵通讯员杨松)根据省人社厅、省信用办、省住建厅等部门相关精神,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建立欠薪信用联动惩戒机制,连续拖欠劳动者工资两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三个月以上且拒不改正等四类行为将确定属于严重欠薪行为,相关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严重欠薪单位和自然人,我市相关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采购招标、评先评优、信贷支持等工作中,对其进行制度性约束,限制其参与政府主导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等。

  据了解,省人社厅、省信用办、省编办、省住建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的意见》,要求全省推进并落实到位。我市各部门及时跟进,并制定落实方案。四类行为将被确定为严重欠薪行为,即:用人单位连续拖欠劳动者工资两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三个月以上且拒不改正的;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追诉标准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承包人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且拒不垫付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或分包人拖欠劳动者工资且拒不改正的。

  按照规定,以上四类行为属于严重欠薪行为,将通过记录、披露、约束,加大其市场主体失信违法的成本。其中,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严重欠薪单位和自然人,我市各部门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联动惩戒措施,在日常监督管理、采购招标、评先评优、信贷支持等工作中,对其进行制度性约束,限制其参与政府主导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等。同时,通过社会公示,为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招工行为或交易行为提供信用信息参考,使其增加经营成本和失信成本。

  市人社部门相关人士表示,今后将把严重欠薪失信行为人列为日常巡查和各类专项检查的重点,在各级人社部门门户网站、相关新闻媒体公示欠薪人信息,并对失信人在有效期内取消各类劳动保障优惠政策、扶持资金和评优评先资格。通过各部门联动强化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 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