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局赣榆区局积极盘活闲置土地

20.01.2015  11:28

      对闲置土地进行调查,摸清底数。今年以来对53.33万平方米闲置土地依法进行了收回,并通过挂牌出让、租赁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对用而不足的土地限期追加投入,增加土地投资强度。对一些虽已投入但因资金等因素不能继续建设的项目,采取“腾笼换鸟”的方式调整盘活,对不能开工建设的项目,劝其退出,给予一定补偿后,将受让的土地予以收回,重新组织出让。对认定的闲置土地,满6个月以上未满两年的,按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对土地闲置认定满两年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王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