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审计局出台三项制度加强审计廉政建设

14.01.2015  18:59

  为深入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纪检监察监督责任,促进审计干部增强廉政意识,近日,连云港市审计局党组研究出台了《连云港市审计局审计组现场廉政管理办法》、《连云港市审计局廉政监察员制度》和《连云港市审计局廉政档案制度》等三项制度,以此进一步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连云港市审计局审计组现场廉政管理办法》明确审计组组长作为审计现场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需要承担的六个方面责任,对审计组成员在审计中发现问题、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在外审计食宿行以及在被审计单位开展工作时遵守审计“八不准”纪律等方面均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办法》还要求建立廉洁审计反馈制度,由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审计组廉政纪律执行情况并将之将记入审计组成员的廉政档案,与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等进行挂钩。
  《连云港市审计局廉政监察员制度》要求全局各部门和派出审计组均必须设廉政监察员,在局纪检组(监察室)指导下协助本部门或审计组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工作,督促各部门或审计组成员认真执行廉政规定和审计纪律,及时发现廉政典型,不断增强全局人员廉洁自律、勤政敬业、秉公执法意识,并定期向局纪检组(监察室)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连云港市审计局廉政档案制度》规定廉政档案以局各部门为单位、以正副科职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为重点建档,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党风廉政责任考核表彰以及责任追究情况、重大事项报告等9类事项为主要内容,由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筛选、归档、管理及移交、封存。廉政档案将作为正副科职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