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审计局三项举措服务沿海开发大局

20.01.2015  13:32

  2014年,连云港市审计局按照“规范运行年”年度工作主题要求,积极融入沿海开发大局,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免疫系统”功能,提升服务效能,以三项举措为沿海开发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以投资审计推进项目规范。该局先后将江苏沿海开发重要基础工程——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工程、北疏港高速公路,连云港市实施沿海开发的主战场——国家东中西合作示范区,扩大和提升对外开放领域和层次的重要窗口和载体——连盐铁路、连云港新机场,改善民生的头号工程——蔷薇湖水库等沿海开发重大项目纳入审计服务范围,坚持把服务沿海开发作为融入发展大局的关键举措,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强化服务意识,调配精干力量,保障工作条件。针对纳入审计计划的沿海开发重大项目,该局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处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各承担任务的审计组认真研究制定落实办法,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主动上前,加强协调沟通,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加强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充分听取审计对象的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对于审计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能够及时以审计意见书的形式提出建议,着力在招投标、物资采购、投资控制、土地征用、工程质量等方面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改进工作。
  二是以行政指导推进项目规范。该局针对沿海开发项目实际,主动发挥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作用,精心分类开展行政指导。年初向沿海开发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发出促进财经工作、工程建设行政指导意见书,告知各单位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要求,审计机关将在适当年度开展审计,同时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告知具体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为各单位提供财经法规咨询和业务辅导等方面的服务;对列入审计计划的沿海开发项目,发出审计告知性行政指导意见书,指导各单位不断强化财务及项目管理,认真遵守财经法规及基本建设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主动纠正不规范问题,防止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对审计实施完毕的沿海开发项目,发出审计建议和意见整改落实行政指导意见书,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工作。通过开展行政指导服务,该局先后帮助徐圩新区、新海新区等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审计机构,专门派出一名专业审计人员参与连云港新机场建设日常工作,与市铁路办建立审计联络员制度,帮助其整理项目账务,促进项目健全内控制度、规范管理、顺利实施。
  三是以制度建设推进项目规范。2014年,该局积极推进沿海开发重大项目审计工作,全年审计沿海开发项目建设资金33.7亿元,审计促进节约建设资金3.69亿元。同时相继出台了《连云港市审计局审计项目主要操作规程》、《2014年度政府重点工程审计工作方案》等一批规章制度文件,规范项目操作;去年该局安排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计划的比例占全局计划数的一半以上,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审计监督行为,该局广泛借鉴先进地区好的做法和经验,组织起草了《连云港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并均首次在全市完成制度廉洁性评估和风险评估后,现已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为下步实现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和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构建源头治理的预防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刘明、仲崇鑫)